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室内外显示屏维修及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开文件 · 2017年4月24日· 信息中心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室内外显示屏维修及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N-201703-03

二、项目内容:

1、体育馆室内P5彩色显示屏一块、科教楼室外壁挂式 P10单色显示屏一块、校门口双立柱P10单色显示屏一块,共三块维修及维保服务。(规格尺寸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

2、需更换维修项目如下:

室内P5全彩显示系统
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
1显示屏专用电源5V40A82
2显示屏系统57-7524
3发送LED视频处理一体机KS-8101
4显示屏数据线16P排线1
室外P10单色显示系统(壁挂式)
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
1显示屏专用电源5V40A20
2防水处理大理石专用胶1
3显示屏模组320×16030
4显示屏数据线16P排线1
室外P10单色显示系统(立柱屏)
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
1显示屏专用电源5V40A10
2防水处理大理石专用胶1
3显示屏模组320×16020
4显示屏数据线16P排线1

(三)保修期内维保服务标准

1.可随时上门维修及检测。维保期内,遇到设备故障4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一般故障2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

2.维保期内,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软硬件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人为损坏除外。

3.在维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免费提供咨询和维修服务。维修人员在约定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为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应向学校提供备品备件。若不能提供备品备件,应免费提供同等档次备用设备替代使用直至原设备维修完成。若原设备无法维修,中标单位所提供替代设备将供学校终身使用。

4.提供针对学校重大活动的维保人员现场等待提供保障服务。

5.因维保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事故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6.维保单位应每季度对设备进行巡检,巡检结果报告应交由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备案。

三、供应商须提交材料及相关资质要求:(无法满足以下要求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1.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须包含施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得增加额外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LED维护经验,并有较为完整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项目案例或其他证明材料)

4.报价文件中应标明主材的质保期限。

四、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光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26600元人民币

五、招标小组名单:

1.招标小组成员:陈红 孙劲松 赵昕

2.监督委员:车爽

六、质疑方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2017年4月24日